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8〕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20〕5号)等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开设《国家安全教育》,现将开设课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实践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久久为功,坚持落实为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压实工作责任,努力构建全覆盖、高质量、有特色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通过系统化学习训练,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国家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使关心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学生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
《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编码TB040311,总计1学分18学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管理。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统一为大一学生开设该课程,使用教育部马工程教材《国家安全教育大学生读本》。
三、教学和考核形式
1.采取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组织有关教师和专家系统讲授国家安全课程。
2.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评价包括考勤、测试、学习活动(平时成绩),成绩占比20%,线上视频课程学习,成绩占比30%;终结性评价以期末考试为主,成绩占比50%。
四、开设保障
1.要加强统筹指导,通过教学展示、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搭建交流平台、发挥引领作用;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加强课程实施情况和教学效果的跟踪管理,确保国家安全教育取得实效,不断增强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2.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教学资源投入和保障,积极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资源,及时总结经验。同时,充分认识国家安全相关课程的政治性、敏感性,严格把关授课内容,注意搜集掌握师生有关评价反应,及时优化课程设置、考核评价、实践教学等方案,建立健全听课、评价、督导等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效果。
六、开设要求
1.线上教学至少配备一名监督老师,负责督促学生在线完成情况。
2.要认真组织,积极营造课程教育教学的浓厚氛围,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确保课程教师配备合理,组建课程支持团队,负责教学内容扩展和答疑,切实加强对课程的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
3.课程质量提升工作力度,定期对课程管理和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解决,确保课程教学的顺利开展,做好课程考核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