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25年3月31日—5月8日开展了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现就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名单(初审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评审结果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通过名单为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7时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51-2313897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