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校级“金课”(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经课程负责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建设校级“金课”3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组织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冉泰来,联系电话:13508517477,邮箱:358211643@qq.com)
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2023年度校级“金课”(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