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9 号)要求和遵医科院发〔2025〕96号(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评议、二级学院评审后公示三个工作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下列35名同学获得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9月30日—10月13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下列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李志鹏,联系电话:0851-23138979)